「我喜欢的人是读音乐系,他很喜欢唱歌,也会弹吉他,我希望我能变成他所喜欢的那种人,因此我苦练吉他,到现在自弹自唱已经可以完成,不过我会唱的会弹的只有那几首。」
他说的是我吗……我怎麽嗅到眼泪沸腾的味道……
「曾经我跟他告白过,不过被他拒绝,他的理由是他有了交往的对象,那几天我好气,为什麽暗恋十年有了,我告白的速度还是落後他人,照理说我应该累积了很多勇气才是。」
我看着他慢慢的说,他没有发现我的存在,因为人太多了,如果可以真想把这群围观的人赶走,真的是烦Si人。
「就连现在我也没有勇气,追他的勇气已经没有,我想应该已经用尽了。」
对不起,原来你不是不追我,是少了勇气,勇气啊。
「不多说了,现在我要唱这首歌,一首我昨天才学会的歌,献丑了。」
许秉钧开始弹着吉他,哼哼唱唱的,他的表现很稳,吉他弹的很好,一个没有音乐细胞的人竟然为了我做到这种地步,我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我陶醉在他的歌声里,虽然会走音、虽然不怎麽好听,可我很陶醉很陶醉。
「谢谢。」
当他唱完了,迎来了掌声响起,我再也忍不住的冲上去,我站在他的面前,我们的距离如此的靠近,他当然是傻眼的望着我,绝对不会料到我找人找到这里来,嘿嘿,可别小看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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