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晴这才抬头去看林森,两年不见,他更黑了,也更壮了,个头似乎又高了点,现在她站在他跟前儿,只到胸口,说话得抬着头说,很费劲。
因为一路长途跋涉,胡子拉碴的一脸沧桑,感觉比实际年龄还要大上几岁,但是男人味儿似乎更足了,眉眼之间多了一些肃杀之气,较之样貌越来越精致的余景天来说,他大概要往粗犷二字上发展了。
现在的林森越来越有土匪的气质了,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奔波的时候,恨不恨自己昔日的同行?
申晴这几个月赚了很多,她将这些钱抽出五千两用于流动资金,剩下的三万两,尽数交给了林森。
“你奔波在外,用钱的地方更多一些,见到的人也多,你看谁需要帮助,就伸把手。”
林森看着手里的钱,有些吃惊:“这可是你好不容易赚的,你就这样给我了?还想让我拿着去当散财童子?你这是什么脑回路?”
申晴无所谓的耸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咯,我赚那么钱干啥?还不是享受这个过程,至于这些钱搁在我这儿,那就是死的,放在你那儿才能让他们发挥真正的价值,拿着吧,我暂时不需要那么多钱,况且我年前还有很多订桌,手里的钱却不了。”
“不是,我是好奇你是怎么赚的这么多钱的,你才回来多久,三万两?嗯?你知不知道我们转运一趟货能赚多少?多的时候上千两,少的时候只有几百两,过的还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你呢?随手甩过来就是三万两?”
那是因为海鲜贵啊!能卖的上价格,自然而然的,她的生意就好,赚的也就多了。
可是这话又不能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只能对林森含糊其辞的说一句:“来路正着呢,你放心用!”
说着就要想结束这话题,转身要溜,结果被他揪住后衣领子给拽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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