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芽Aig净,立马打开衣柜cH0U屉找了条新内K换上。

        她个头一米五六,身材属于娇小类型的,巴掌大的小脚和滢白的双腿全部光lU0着,反正窗帘拉着不用担心被谁看见。

        换下的那条内K先丢在盆里,放学回来洗。

        刷牙洗脸吃早饭,一气呵成。

        在餐桌上她和程温严几乎不说话。他是她的小叔叔,没有义务要履行,能收留她至今还不把她赶出去已是仁至义尽。

        用她自己的见解来表述程温严对她的态度,那就是:不耐烦。

        要不是她,他早就出国移了民。

        今天也和往常一样。两人各自吃了早饭,各自回房。程芽背着书包出来,换好鞋,在玄关程式化地喊了声:“小叔叔再见。”

        自然没人应她。

        三年来,她没见过程温严发脾气。不过他本身的气质就够拒人千里之外了。

        也没怎么见他笑过,有时候项目谈成了会笑一下,晚上在酒桌上多喝一杯酒。总之,和她没什么关系。

        好在日复一日地挨到现在,她已经念到高三下学期,马上就可以远离这座城市,过上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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