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开南笙后陆予恩又投进她爸的怀抱。

        “爸爸,恩恩想死你了。”一开腔就是撒娇的语气,陆北珩也习惯了。笑了笑说“想死我们了?也没见你这四年回国一次家,在外面浪惯了?连家都忘了。”

        他们有四年没有相见了。

        陆予恩嘻嘻的笑了笑,还跟长不大的孩子一般“我这不是遗传了外婆的健忘症吗?脑子有点不好使,容易忘记一些人和事。”

        在陆予恩十岁时,被诊查出间歇性失忆症,笙笙身上没有,却遗传到了恩恩身上。

        索性这个病症遗传在她身上,不是特别严重。罗塞尔说,就是不大懂人情世故,比起忘记人,更容易忘情和事。以至于事情忘多了,她现在有焦虑症和厌食症。厌食症完全是由焦虑症引起的。

        所以罗塞尔又被陆北珩强求留在了江城,调理陆予恩的病情。

        陆予恩是自请去国外留学的,她天赋很好,但因为容易忘记,学习这一面也非常刻苦,在大学是硕本连读。

        不多时,走在后头的凌亦芷也跟上来了,摘下墨镜上前抱住了南笙“舅妈,亦芷好想你呀。”

        南笙红了眼眶,拍了拍她的背,笑说“回来就好,你爸妈可担心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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