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迅速派出警员,封锁现场,并开始勘查。
尸体位于支旺镇外的一片荒野里,周围盛开着野雏菊,正好把死者的遗体围在正中。
经勘察,死者为女性,二十五岁左右。在被发现的时候,其身上衣服较为完整,袖口、领口处有血迹,一枚上衣纽扣遗失。腰带上有一个空着的手机包。尸体周围的花丛中有血迹,约有两平方米的雏菊花被踩踏、弯折。此外,通向支旺镇的土路上,有拖拽的痕迹。土路上有对称的轮胎印痕。
对尸体进行进一步检查,发现尸体左手大拇指、手腕处皆有擦伤。在其大腿内侧的裤子上发现了疑似鞋印的痕迹,在死者的头部有一处钝器伤,颈部有两处锐器留下的切割伤痕。
法医在死者的胃里发现了大蒜、驴肉糜、面糊,此外还有未消化的芝麻。法医在其阴.道内检出精.液。
经法医判定,死者的死因是失血性休克死亡,其身上的致命伤为颈部的锐器伤。死亡时间为餐后两小时。
两天后,在距离支旺镇不远的山道上,发现一只钱包,钱包内有证件。证件的主人名叫曾喜瑞,证件上的个人照与死者相貌吻合。警员们认为这钱包就是死者的。钱包内没发现任何现金。
看完这组信息之后,周金城说:“这案子跟咱们现在办的案子高度相似。同样是发生在山里,受害人都是女性,死后都被弃尸在雏菊地。”
胡栗问张一钊:“这个案子的经办人是谁?最后有没有抓到凶手?”
张一钊还没来得及回答,门口处就传来了说话声:“这案子的经办人是我,案子已经破了。凶手也抓到了。”
说话的人正是刘水。
刘水手里捧着茶壶和杯子,脸上的表情很平静:“我是路过这里,看到大家都在熬夜,担心你们口渴,想送点儿热水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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