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水绕圈狂奔,快得如同脚不点地一般。
刚才他能够借对方之手害死对方的同伙,一方面是因为他动作灵活,反应敏捷,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熟悉对方那把枪的性能。
他一眼就认出对方那把枪是ak-47,而且是较为早期的型号,这型号有个拨钮,可以指向“单发点射”“短点射”“连发”三个档位。ak-47这枪虽然火力很猛,但后坐力也是极强,如果直接调为“连发”,那么不出几秒钟就会把弹匣打空,而且连续的后坐力会令枪口上抬,造成很大的子弹散布面。因此,如果是熟悉这枪性能的老枪手,一般都会将拨钮调整为“点射”,或“短点射”,点射即是射出单发子弹,短点射是一口气射出三发。在这两种模式之下,ak-47的弹匣不会很快打空,而且后坐力处于相对可控的状态,子弹散布面相对较小,命中精度较高。
刘水冲出来的一瞬间,匆匆扫了一眼这几名暴徒手中的武器,当他看到瘦子暴徒手中握的是ak-47,而且持枪的姿势也不大标准,拨钮还给拨到了“连发”档位上,就知道这人应该是个不怎么懂枪的人。于是他冒了个险,先击倒离自己最近的一人,随后吸引瘦子暴徒开火,靠敏捷的位移将对方的火力吸引到胖子暴徒身上,这么一来,等于在短时间内杀死二人,并令一人暂时失去火力瘦子暴徒枪内的子弹已经打空,在更换弹夹之前,他无法再射击。
屋内还剩下一名暴徒,这人留着大胡子,手里端着一把“米尼米”轻机枪,这种机枪的持续射速很高,能在短时间内倾泻大量弹药,但这暴徒还是不敢开枪。毕竟这房间里空间狭窄,开枪容易伤到自己人,更何况瘦子暴徒刚才就是因贸然开枪而害死了胖子暴徒,成了前车之鉴,他可不想再犯这种错误。
刘水绕过胖子暴徒的尸体,脚下忽然一个趔趄,似乎是踩到了什么东西,身体歪歪斜斜,朝墙边歪了过去。
大胡子暴徒正好站在墙边,而且正好位于刘水的视野死角之内。
大胡子见刘水踉踉跄跄,几乎要摔倒,心中便是一喜。他没有射击,而是将机枪放下,抽出腰间的军刀,朝刘水的后心刺了过去。
刘水本来是背对着他,这时候忽然一个转身,变成面对着他。
在刘水的右手上,出现了一支警棍。这是他从外面的警卫尸体上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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