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晨夕不喜欢戴太多的首饰,总觉得,自己毛手毛脚弄坏了,又要肉疼半天了。

        阿毅送给她的每一样东西,她都知道,也格外珍惜。

        “丢了再买就是,哪有老婆不败家的。”

        “我啊!”

        “傻妞!”傅司毅笑着捏了捏她的脸蛋,自己可不需要夕儿帮他省钱,如果她能帮自己多花一点钱,他反而会更开心。

        “我这么傻,你还喜欢我,你岂不是比我更傻。”晨夕白了他一眼,她才不傻,她看中的男人,可是这世界上,最好的。

        “就因为你比较傻,才好管着。太聪明了,我控不住,怎么办。”

        “你……”见她生气的样子,傅司毅不由得笑了起来。

        只要是她,不管什么样子,都是他用命去爱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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