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从始至终都未曾料到,自个曾当做神灵来仰慕的金龙,竟会对他这个追随者有情。

        他以为,喜欢他的唯有敖夜而已。

        闻言,围观的众龙沉默了一会儿。

        这个答案着实出乎他们的意料,还没有为了帮将夜摆脱婚约这个理由靠谱呢。

        嗯,幺弟啊,你要是实在喜欢看凤鸟的羽毛,有空咱们可以多去凤族的领地逛逛。至于养,哈哈哈,这个嘛,凤族可能不会同意。金龙大哥劝道。

        其余人纷纷帮腔,试图打消敖夜这个听起来有点荒唐的念头。

        在大荒里,龙族与凤族实力相当,可为友可为敌,但养?除非是当情人或伴侣来养。可他们听敖夜的意思,却是打算将拂晓当做一只漂亮的宠物来养,这未免也太折辱凤族了,着实是不大妥当。

        敖夜垂下眼帘,失落道,我知道,所以不会太久。

        那就好。金龙大哥暂时放了心。

        殊不知,敖夜所言的不会太久,最少也得是几百年,而非他所以为的短短三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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