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不知谁不要,是我捡到的。
所以现在他是我最重要的事。」
*三分之二?宜芳*
宜芳,40岁,大学念社工系,毕业後直接进社会局,
g了二十年,案量永远爆表,补助永远不够,公文永远赶不上命案现场。
她不是没做过努力。
她处理过:
养护中心的植物人被家人悄悄遗弃;
被丢在便利商店的弃婴,最後送进「临时安置」机构後失踪;
小孩满身伤痕却说「我自己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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