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想越觉得赚到了。公爵大人地位显赫,长得又那么好看,看着冷冷淡淡,其实脾气非常好,还有许多与传闻形象不符的小秘密,比如勤于政务、心怀天下的他每日基本不离手的《帝国日报》里面其实都夹着一本网络;比如杀伐果断、手腕狠硬的他在遇到抉择时也会咬着指甲皱眉;比如不近美色、性情冷淡的他在腿间藏着一个敏感可爱,一碰就会流水的雌穴……这些,都是给崇锦当狗的他所独享的秘密。崇锦只选了自己一条狗,再也没有别的狗了。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洛寻川为着自己的新结论在床上庆祝似的打了几个滚,心里美滋滋的,我是崇锦的狗,那崇锦也是我的。
向来心比天高、桀骜不驯的男人只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坦然又欣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全然不在意自己的面子和自尊,甚至想要向整个帝国、整个世界宣告这件了不起的事。也许洛寻川自己也没有察觉,在他毫无芥蒂地跪在崇锦的裸体前时,这个所谓的被迫交易注定是他的他心甘情愿。
他突然想起自己有任务在身,要是他远在联邦的父母和军部高层知道了,肯定要打断腿后再将这个逆子逐出联邦,不过这样他就更可以名正言顺地赖在崇锦这儿当狗了。不行,崇锦的地位煊赫,一旦自己年老色衰,满足不了欲求不满的他,说不定就会给扫地出门。
身份是男人婚姻最好的保障,自己还是赶紧完成任务,然后来和崇锦提亲,这样他就不能随随便便把自己抛弃了。洛寻川突然又有了动力,看着自己身上训练时受的伤,斑斑驳驳的青青紫紫,不再把他当成是男人的勋章、军人的荣光,而是自己与崇锦婚礼上步道的基石。
要是得知他现在完成国家任务的动力来源,联邦恐怕肠子都要悔青了,路将军的儿子怎么是个立陷爱,还心甘情愿给人当狗,这让他们的面子往哪放!洛寻川可能也有过挣扎和动摇,但是崇锦实在太香了。
在一片光明?未来中男人终于想开了,他放下了残留的顾虑和自尊,决定更加殷勤、主动地服侍崇锦,让他完全折服于自己的技术之下,如果幸运的话,说不定还能在结婚之前插到小逼。
越想越起劲的男人愈发清醒兴奋,看了看时间估摸着崇锦已经睡下,决定偷偷摸到崇锦房间再舔一次屄,满足一下因欲求不满?而有点焦躁的男人。
他轻车熟路地打开房门,和在幽暗光线中举着《帝国日报》,脸上发着蓝光的崇锦四目相对,“你来干什么?”崇锦迅速合上报纸,眼神有些紧张,看样子并不知道洛寻川已经发现了《帝国日报》里的秘密。
没先到崇锦还没睡,光进行肢体热身的男人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我……我喜欢你”,他慌不择言,差点把刚刚在房间中还没悟出的感情倾口脱出,“你这个房间的味道,想睡前再来闻一下。”虽是现编的理由,但却确实没有说错,崇锦的房间总是有股淡淡的木质香,轻易就让他联想到裹着水汽的森林的风,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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