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纵横战场多年的梅赛德斯终于看到了一次什么叫做一骑当千。

        对战步兵,无需高速冲击,见招拆招足矣。

        方阵突刺在我的面前漏洞百出,可供我灵活闪避的空间无处不在。

        卷入敌阵后,我双手骨剑连斩,安东尼奥步兵断指折臂者不计其数。

        但是,骨剑终究不是金铁,连战之下无法承受固态疲劳。

        本着节约魔力的角度,我不再运用骨剑,而是从敌人手中正手夺枪,反手拿剑,就连被我击飞的兵器,也会在我的剑招之下被当作箭矢激S而去,让帕特里克见识了一下什么叫做溅S伤害。

        梅赛德斯没有出阵,就这样率领着军兵躲在骨墙之后遥望只属于我的战场。

        凭借我的手速,三盏沙的时间也只杀了二千多人。

        剑术与魔术的区别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以剑术杀人,只能一个一个的来,但是魔术就不必局限于此。但是,剑术有一个好处就是,只要合理的调节呼x1,凭借高超的技巧可以不计损耗的T力。以力杀人者终于力竭,以技杀人者殆于技穷,而眼前的这些敌兵还不至于把我b迫到这种地步。

        “还要继续吗?”我身处敌阵之中,朝着帕特里克遥喊道。四周的士兵已经胆寒不敢进前,唯一令他们无法溃散的理由就是执戟抬弓站在他们身后的督战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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