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蓁也想过,不然,他们就在这偏僻乡村过过小富即安、悠然闲逸的生活。可是,她知道,不可能的。先不说她有无权力让沈昱平平淡淡过一生,单说沈昱这腥风血雨的体质注定了他的不平凡。

        如果这里是一方世界,那么沈昱就是这世界的主角,他的轨迹不是那么轻易的可以改变。

        即便不论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单说沈昱的身份就注定了他不可能会平凡一生的。既然迟早都是要被卷入这诡谲波澜之中,被动被人推动,处处疲于抵挡。还不如早早做好准备,以最好的姿态进入朝堂。

        必须要早点送沈昱去读书。原书中,沈昱天资聪慧,可惜却挫折太多,除了小时候被父祖教导着读过书,还没来得及正经进书院读书的,父祖都亡故了。接着他的炼狱开始,前期根本就没有机会进书院读书。

        及致最后,沈昱也借由科考进入朝堂,可惜,他底子毕竟薄弱,只考了个三甲,得了个同进士。

        科举也是有鄙视链的,同进士是会被士林瞧不起的。更因为提携他的人是个权监,他更是被骂成阉党。

        哪怕后面他爬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子,诸如阉党、给如夫人洗脚的名声从来没有洗掉过。甚至由此更是给人攻讦他心狠手辣、学识不多的理由。鄙视到顶峰,沈昱简直就是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带把儿权阉一般。

        而眼下,如若他早点进入科场,日后想必能走的更顺一点。

        这些话,郁蓁当然不能直接跟沈昱说,不过眼下,她也不用编造理由,现在她确实有个最为现实的理由。

        郁蓁道:“小昱,我总觉的小河村不大适合我们居住。之前就不说了,就说自你出事之后,这短短时日,就有接连不断的事,你看看,光你出手都已经好几次了。”

        “小昱,我总觉得我们跟小河村犯冲。所以,要想过安宁日子,还是早脱离了那地方的好。不是么?”

        “当然,我们现在手头有钱了,原本直接在县城安家也可以的。但我想着,我们即便到县城,却还是在松安地界儿,我总觉得有些不大保险,所以还是走的远一点去东安府城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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