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只手,沾染着恶心的血腥,摸上了他的脸。

        他被迫看向他。

        那是野兽的目光。

        □□的、毫不掩饰的疯狂和残暴。看着掌下瑟瑟发抖、犹如羊羔一般的Mark,心情十分畅快,他忍不住用沾着血的指尖摩挲着他的嘴唇,那是比女人的口红还要艳丽的颜色,带来强烈的视觉刺激和凌虐感。

        从嘴巴到舌头,一股恶心的血腥味直冲大脑的中枢神经,Mark刚喝下的鸡肉粥从胃里顶了上来,一下子吐了出来。

        一时间,场面十分糟糕。

        7.

        接下来鸡飞狗跳的时间,已经不想再回忆了,他收拾好一切后,累得瘫倒在Mark的沙发里,很快就睡了过去。至于罪魁祸首本人,Mark躺在他自己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他下床走了出去,到了楼梯口,他停了下来,远远的看着楼下躺在沙发里的,他想起刚才自己吐了他一身,对方错愕的表情像极了大学时候的他,人傻钱多的富二代,在他面前,似乎总是不会拒绝,似乎一直是有求必应。经常露出傻傻的脸,做着傻傻的事,傻傻的笑。可是,那样的已经不复存在。Mark想到了那个吻,想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它们在他的脑海中不断交替闪现,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眼前的这个人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喜欢围着他转的了,他变得冷静、坚韧、残酷。如果那个吻,代表了他内心深处的真正欲望,那他是从很久以前就对他抱有想法了吗?这样的话,很多事情似乎都能解释的通了。难怪他身为一个富家公子,偏偏围在他这个普通家庭出身的怪咖身边,对他言听计从,忍受他所有的坏脾气。不,才是真正的怪咖,变态!放着美女不爱,偏偏对他产生兴趣,他可是个男人!

        &在脑海里拼命地否认这份感情,殊不知他的心底早就留下来了的身影,只是本人没有自觉罢了。

        一两个小时后,睡醒起来,睡眼惺忪的他接连打了几个哈欠,看着陌生的客厅布置,用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他现在人在Mark的家里,受人之托照顾生病又任性难搞的CEO先生。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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