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悦似乎察觉到了自己占了上风,冷静的坐在床头,道:“他的尸体,我可以借给你用,毕竟,确实是他害了你,这件事我是无话可说的,我诡辩不了。”

        “可尸体终究还是我家人的尸体,你只能是借用,没有权利强取豪夺。大不了,你就是杀了我,当然,杀了我你身上也有罪,恐怕地府也不会给你好果子吃的。”

        “私了的话……我如果要用我老公身体时,你就得在,而且对外,也要假装是我老公,我总不可能现在跑出去,无缘无故就通知我的亲戚朋友说我老公已经死了吧?”

        林云赫然!

        刘悦又道:“你要是不同意,唯一一个办法,立马就将我老公的尸体还给我。至少这样,我对别人说他死了的时候,别人还能看见他的尸首。”

        是啊!

        她不可能对外告知自己男人已经死了,却是没有尸体吧?

        没有实体,她的亲戚朋友又会如何看待她说的话?

        正所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既然要想对外说是死了,却又没有尸首,尸首仍然被林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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