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死就好。”那人又开口道。

        眼皮上的那一淌液体干涸凝结,就在那人凭着蛮力拉开扭曲变形车门的瞬间,陈哲远猝然睁眼,手上紧握着原本藏在后腰的枪,手臂伸直,枪口直直指着那人的眉心!

        那人身高不算高,长着一张标准的国字脸和极粗的眉毛,东亚人常见的黝黑肤色和陈哲远伸出的手臂差距明显,但那副五官陈哲远不可能认错——

        分明就是在海关档案上他们追踪了数月的阮长宗的亲哥,阮长雄!

        “.”阮长雄抬起双手,一副投降示好的姿态,“好歹咱们也有过一点生意上的交情,怎么一见面就舞刀弄枪的?”

        陈哲远一时间不敢随便接话,但已经迅速头脑风暴了起来。这人一开口便是他卧底时期用过的假名,他印象里和此人似乎曾经打过交道,但早就记不清具体内容,但阮长雄语气间的游刃有余像是早就拿捏住现在的情形,绝不是个好对付的角色。

        “舞刀弄枪和把我撞停,”陈哲远冷笑一声,“我是没看出来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太大区别。”

        阮长雄“啧啧”两声摇了摇头,“你那么有价值,我怎么可能忍心弄死你,把你供起来还差不多。”

        价值?陈哲远紧了紧握着枪的虎口,思考着如何顺着这人的话往下说。

        看来阮长雄虽是有点路子,但确实不知道陈哲远已经失忆了的事儿,现在正一个人在那里唱着不知所云的独角戏。陈哲远略微皱眉,试探性地哼笑一声:“哦?我怎么不知道我自己这么值钱呢。”

        “越,周斯越,哦不,现在是小陈警官——”阮长雄面部表情略微有些夸张,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做他手下的走狗,好处自然都被人家捡了去,你本事大得很,未尝不能自己另起山头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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