攥紧了衣角去掩盖酥软了半边身子的小盛,不知道小混混还是看见了他半身的鸡皮疙瘩。
陈金默后来在床上和他的小高总翻江倒海,也一直不知道,小盛耳朵是敏感点是起源于他那晚无心的触碰。
南方海滨城市的夏天总是聚集了腥咸的风和粘腻的汗水,菜市场后头堆放的烂鱼烂菜,不到半天就馊。但是所幸,高启盛终于可以在这个夏天迎来他明媚的太阳和清爽的海风。
高启盛每天起个大早跟哥哥去码头边的鱼市进货,然后去菜市场帮忙,下午去书店翻免费陈列的高中教材。然后陈金默会骑着单车来书店门口接他,带他去码头吹风。
他每次隔着门看见他,就赶忙把手里的书放回书架上,小跑着出来坐上后座,风把骑车的人的衬衫吹鼓起来,打在他脸上,把他圈进那个纯白的属于陈金默的世界。有时候陈金默会骑得很快,他就伸手虚虚搭在他的腰上。那是很奢侈很奢侈的几分钟,他可以小心翼翼地把脸埋进他的衬衫里,听见他隔着滚烫的肌肤向他传来的心跳声。码头黄昏日落的景色怎么看也看不够,夕阳彩云把脸庞映的熠熠生辉的时候,应该是很适合拥抱或者接吻的,他就往他身边贴着他站,用装满期待的眼睛从他胸口处望上去,偶尔指尖的肌肤无意间触碰,可以带着整条胳膊和整颗心脏酥麻地晃荡好久。装着那么多猜测和期盼,他和他心不在焉地说话,说话说累了,陈金默就会买一瓶汽水,或者买一根糖水冰棍,和他分着吃。
陈金默到最后也没有告诉过高启盛,他那个夏天总会故意把车骑快。腰上收紧的胳膊和贴在他背后的脸,总会在之后给他好几个辗转难眠抱着枕头傻笑的夜晚,和一个人在被单下癫狂的独白。
高启盛也没有告诉过陈金默,他偷偷在日历里划下过他和陈金默见面的日子,其实并不多,只有六次。那六次在单车上不算拥抱的拥抱,是他们之间分享过的最亲密的距离。后来即便两人有过再激烈的性爱,也难再有那几次拥抱带来的纯粹的心跳那么让人目眩神迷。
有一回他去陈金默家,陈金默忙着算这个月的账,高启盛等他的时候就坐在一边翻看教材。陈金默算得头疼,但是看小盛学得认真就没打扰他,自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悠悠转醒睁眼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高启盛近在咫尺的明晃晃的漂亮眼睛,糖水冰棍似的,看见他醒了那双慌乱的睫毛颤得像蝴蝶翅膀。也不知道他这样趴着看了他多久,反正白嫩的脸颊上有一道被袖口压出来的红印,惹得他抿着嘴偷笑了一下午。
西瓜皮下面的冰渐渐化开,老旧的电风扇吱吱呀呀。
后来那天晚上陈金默对着镜子睁眼闭眼地照了好久,他想知道自己睡着时的样子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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