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嫌弃,还是如何。
下一瞬,只见他缓缓伏身。
趴在八仙桌上的身影瞬间跟块棉花似的,被他轻飘飘的打横抱了起来。
卫臻睡得有些熟,只嘴里嘤咛了一声,又拧眉沉沉睡了去。
元煌将她放到了喜床上,脱了她的鞋袜,末了,不知想起了什么,忽而举起一盏蜡烛,坐在床尾,将缩在大红色裙衫里的一只小脚丫子握着捏了出去。
小脚白皙秀美,匀称软糯,五个胖嘟嘟的脚趾丫娇憨可爱,原本粉嘟嘟的指甲壳上,这会儿上头齐刷刷的染了一排排大红豆蔻,耀眼的白,与嗜血的红缠绕交织在一起,只觉得美得惊心。
连脚,也如此好看。
不过,此时,面具下的脸并无心欣赏,他只举着蜡烛朝着脚心缓缓一照。
瞬间,脚心中央的一道钱币大小的伤疤引入眼帘。
伤疤已经渐渐结痂了,可许是动过刀的缘故,又长在脚心处,猛地看上去,依然还有些触目惊心,尤其,是在白皙的皮肤的映衬下,只觉得泛着一丝青黑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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