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下拍板定案,“就这样决定了!”

        但是安玛奈特没有想到,在去巴比伦取小麦种子之前,她得先结婚!

        法老王对于安玛奈特口中的小麦种子不置可否,在他看来,他的埃及帝国丰饶富庶,有着尼罗河的庇佑,压根就不缺粮食,根本不需要什么新种子。至于奴隶饿肚子什么的,都说是奴隶了,那重要吗!?

        他的奴隶可多了,饿死几个有啥大不了的,况且奴隶还会继续生奴隶,他永远都不会缺少奴隶,所以奴隶饿不饿肚子,重要吗?

        比起新种子,还是安玛奈特的婚事更加重要,只要能见到下一代的王子出生,他即使当场死了,也能安心去见拉神了。

        “托尼是个有趣的家伙!”法老王笑道:“拉神把他赐给你是正确的,他会让你快乐的。”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托尼是个‘经验丰富’的男人,古埃及对男女之事看的很开,不少男人在结婚之前便就有了好几个女人,也有不少女人在结婚之前就曾经有过好几个男人,即使是像他的安娜苏,在被他收入宫中之前,也曾经跟其他男人相好过。

        他并不介意安娜苏在入宫之前有过多少个男人,也不介意托尼在安玛奈特之前曾经有过多少的女人,他看中的是未来,而非过去,只要他们婚后忠于法老即可。

        在他看来,托尼经验丰富也好,经验丰富的男人才能让安玛奈特快乐。

        安玛奈特一整个无言,那可是堂堂的托尼.史塔克啊,把他当成工具人用不觉得太可惜了吗!?他身上最有价值的应该是他的头脑,而不是他的身体啊。

        但很可惜,法老王真的只看上了托尼的身体,倒不是法老王看不出来托尼的脑袋多好使,而是托尼的很多想法都太超前了,以现今的古埃及的技术根本就执行不了,既然执行不了,那就没啥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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