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不知道,现在灭蒙在地球怎么样。他们找不到我的踪迹,没有我的消息,肯定都急疯了。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去,但理性告诉我,我现在像是无头苍蝇的去到处乱窜,不仅仅找不到回去的办法,更多的可能是身死道消。我最好的选择就是找个地方学习修行之法,然后等候着十年之期的到来。

        十年之期,是我仅有的希望。

        蒙烈还在喜不自胜,兴奋道:“穷奇最厉害可以成为地阶灵兽呢,实力堪比金仙。”

        他对怀里的这只小家伙充满希翼。

        不过,我却从疯前辈的嘴里得知,灵兽想要进阶可不容易,比人族突破还要艰难得多。上天赐予了灵兽远超人族的强悍体魄,同时也让得它们体内的禁锢要远超人族。灵兽和人族从金丹突破光墟的时刻起就要渡劫,灵兽渡劫成功的可能性还不到人族的十分之一。

        蒙烈的这只穷奇,想要突破到金仙境界,几率实在是微乎其微。

        对了,金仙即是对元婴期修士的尊称。金丹为地仙,光墟为真仙,到分神期更是会被称为玄仙。

        虽然在仙界里,金丹修士连飞都没法飞起来,有些愧对地仙这个称号,但这种称呼方法是从上古年间就带来的,是以沿用到现在。只可惜的是,这种称呼方法在地球上都已经失传了。曾有人刻意抹杀地球上关于金丹以上存在的任何痕迹,不想让后世人族再出现虚胎以上的高手。

        我怔了神。

        蒙烈在我眼前晃晃手,“庄大哥,你怎么了?想家了?”

        我摇摇头,失笑道:“没有!我出来还没有多长时间,没有想家。我只是在想我该去哪里……”

        他问我:“你从族群里出来之前难道没有想过自己该怎么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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