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宛类卿出处在甄嬛传。”于思煜缩了缩脖子,小声抵赖道。李之洲笑了笑,摸摸他的头,说:“我知道。”
李之洲在附近的便利店买了四瓶温的蜂蜜茶,一出门便看到了范哲。
他笔直地站在便利店外面的垃圾桶旁,低着头望着自己的脚尖,霓虹灯在他脸上薄薄地涂抹了一层五颜六色的色素,手指间夹着的烟又将他的指尖染出了一点橙红色。
他好像是站在一副潦草的油画里。
烂醉的颜色,清醒的人。
李之洲犹豫了一会,还是走了过去,递给他一瓶蜂蜜茶。
范哲抬起头看到李之洲时满脸的茫然,反应也有些迟钝,但很快他就调整了回来,嘴一咧就笑了起来:“哇哦,你人可真好。”
“不客气。”李之洲回他。
大概是怕薰着别人,范哲最后吸了一口后便在垃圾桶上摁熄了烟,偏过脸吐了口气,“你知不知道,小思他,嗯……于思煜在南方的时候养了条狗。”
“嗯。”李之洲幅度很小地点点头,“我看到过装着小狗的毛的相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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