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沈言。
那是他最好的朋友,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别说只是断根手骨头,于思煜就是浑身骨头都折了,也愿意为他爬起来站上伴郎席上。
至于不让李之洲当伴郎的原因,沈言也说得很明白。
“他长得太帅了。结婚的时候让他站我旁边,这特么不是自取其辱吗?”
于思煜听了之后觉得非常合理。
&里很吵,晦暗狭小的空间里不停轮换着情歌嗨歌甩葱歌。沈言在零点前忽然点了一首生日歌,然后五音不全地唱完了。
于思煜一边觉得实在难听一边百感交集。
沈言马上要结婚了。
那个整天嘴上没个正经,就知道跟他抢肉吃的少年忽然摇身一变,要变成有家庭的大人了。也许不久之后他还会成为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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