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止於押韵,更甚者,毛毛的文字有节奏感。

        我通常不喜欢开头就「被交代」背景设定,因为在对一部作品认识程度为0的情况下,短时间内要接收大量资讯,头脑是很混乱的。

        然而,毛毛的文笔就宛如一个捏着翘胡子,捧着小话本的说书人一样,在台前向我娓娓道来,声调抑扬顿挫。即使开头便是乏善可陈的历史,但通过毛毛引导的节奏,起来丝毫不费力,书中人物的一举一动也都尽显生动又连贯,所以我看得非常过瘾。

        文字何尝不是音符,要如何掌控句式,使读者能顺滑地下去,跟着节奏呼x1,是很吃天赋的。

        而且这部是古风,很多用词其实我不是那麽熟悉,但毛毛简直信手拈来,一段摹写动辄用上数个四字语词、排b句,同时得兼顾文学流畅X,不仅不会让人觉得在刻意堆砌词藻,反倒还想夸一句JiNg炼且准确。文白夹杂之余,又不至於艰涩难懂,动词也运用得很好,让画面动感更上一层楼,栩栩如生!

        另外,很多作者在写对话时会犯一个毛病,就是写些没有意义的对话,读起来常觉得结构松散,既没有资讯量、无法立住人设,又没有起到cHa科打诨的作用。但这部通篇几乎找不到什麽废话,一字一句都在编织细节,我实在很喜欢。

        这是我目前看下来觉得最优秀的文笔,洋洋洒洒写了快两千字心得,请毛毛收下我的Ai!啾咪!

        下一篇是银鹿的《遗忘之歌: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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