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钥匙除了他自己,只有老板跟三楼的杂物室才有。

        也就是说,凶手只能从3楼拿钥匙,但3楼那位并没有下楼过,如何杀害死者呢?

        二楼两位都有机会,但他们没有上过三楼,拿不到钥匙,也就没法进入死者房间”

        想来想去,三个人都不具备杀人的条件,王健有些茫然了。

        这时候,一道灵光闪过脑海,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想起了之前苏墨让他买东西。作案用的工具是他买的,但是作案的是苏墨。

        “对了,虽然不合理,但是,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可能,即使再离谱,也就是真相了。

        这是一起联合杀人案,单人,不管是谁,都不可能完成犯罪。

        但是,只要3个人一起配合,就能完成的天衣无缝。

        303那位,先是去杂物室拿到了钥匙,然后将钥匙从3楼给到2楼的两人。

        接着,一人负责作案,另一人负责把风跟随时支援,等到完成犯罪后,再把钥匙丢给3楼那位。

        这样的话,一起找不到证据的完美犯罪,就诞生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