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梓礼离开之後,我是收过情书的,是隔壁班的阿勳,李明勳。
一天的放学,我被他们班的人叫住,他们给了我一封信,说是阿勳要给我的,
并且要我回家之後再打开,而回家後我打开信,里面是这麽写的:
林咏默,我喜欢你,可以当我的nV朋友吗?
□要
□不要
李明勳敬上
对,就是这样写的,我拿给我妈妈看时他还看不太懂,他说:「什麽是口要口不要?」
我便解释,那不是口,那是要我打g的框框...哈哈,我自己说完也觉得很荒谬。
後来隔几天下课,我正要去球场的路上被阿勳叫住。
「关於那封信,你看完之後有答案了吗?」阿勳问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