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忘记了,都怪那帮王八蛋追得太紧了,还带了好几条凶神恶煞的猎犬,要不是她反应够快,及时用背包挡住,恐怕这条腿已经被咬烂了。
毕竟他们要的只是祭品,可没说一定要完好的!
真是可恶啊!
芹茉恼怒地朝空气挥了几拳。
这下好了,她的全部家当都丢了。之前姑且能自称个流浪商人,现在彻底变成流浪者了。
芹茉出身不好,没见过父亲,很小就被母亲赶出来讨生活,童年时期的执念就是填饱肚子。从小长在鱼龙混杂的地方,自然也会结识到三教九流的人物,受困于贫穷的芹茉将心思放在了来钱快的途径上,很快便跟着认识的“朋友”学会了偷东西的手艺,攒下第一桶金。
她运气不错,手法也好,当然,如果之后没亲眼见到“朋友”被逮到后的凄惨下场,芹茉大概会一辈子当小偷。
她安分了很长一段时间,去m0索能快速来钱又不会违反道德法律的途径是什么,最后她决定成为一个商人。
商人要做的无非就是买卖,需要注意的总结下来也就一个核心:怎么和人打交道。
但做买卖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任何涉及到金钱的交易都需要有资格证,否则被搜查队逮到了就算你违法经营。办理资格证很简单,只要有一个有资格证的担保人和一笔钱。芹茉什么都没有,只有厚厚的脸皮和泥鳅一样的灵活身手,方便偷师,更方便逃跑。
她选定了一个慈眉善目看上去X格很好的卖花NN。NN叫格尔,独自经营着一家很小的花店,只有在清晨和傍晚时才会走出店铺,将放在窗台上的几盆小花一盆一盆地搬进搬出,其余时候在外面基本见不到她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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