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他终于如愿唱上了歌。
他一身帅气的牛仔装扮,深sE牛仔K包裹着修长有力的双腿,牛仔帽压低了少许,遮住了部分额发,却更显出他下颌利落的线条。
此刻,他正抱着一把店家的木吉他,修长的手指随意拨动着琴弦,唱着那首与德州风情再契合不过的《》。
“I'''''''',我要策马扬鞭,驰骋在老城路。”
“I''''''''''''''''tilI''''''''不到力竭,绝不停步。”
他的嗓音带着一种独特的磁X,那歌声里有种活生生的自由。
这本是只允许驻场歌手表演的地方,但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总能理所当然地坐到那个备受瞩目的位置上去。
“'''''''',”骑着公牛,带着个傻妞。
唱到这句时,他目光不经意地扫向她。轻飘飘的。
而她就那么“巧合”地,迎上了他的视线。
那双眼睛是绿s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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