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记不清了,真的记不清了,作者月经崩漏,记X不好。
还是那句话,别人的孩子,nVe着不心疼。
残害他们,简直就是某些人的潜意识里必须要做的事情。
砍断手臂这种事情,一回生,就是杨过是第一个受害者,二回熟,至于谁是第二个受害者和第三个受害者?
金光瑶和薛洋。
其实我早就想说金庸了。
金庸给丐帮洗白。
不是不能给丐帮洗白。
但丐帮,有些乞丐的行为其实洗白不了。
就是把人控制住,然后弄断别人的手臂或者大腿,或者眼睛,或者打傻他们,将他们毁容,就人为致残,给别人的人生制造困境。此后只能终生被他们控制。
这种现象,究竟存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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