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医院,VIP病房的空气中弥漫着一GU浓浓的酸味——不是醋酸,而是两个男人之间燃烧的火药味。

        苏棉棉靠在升起的病床上,两只手因为严重烧伤和肌r0U拉伤,被包成了两个硕大无b的白sE圆球,看起来就像是跟哆啦A梦借了双手。她眨巴着大眼睛,视线在左边和右边来回切换,像是在看一场网球决赛。

        左边,是穿着警服、一脸正气却眉头紧锁的雷霆。他手里端着一个不锈钢保温桶,里面盛着炖得软烂的猪脚花生汤,勺子正停在半空中。

        右边,是穿着病号服、外面披着一件高级羊绒开衫的顾妄。他虽然头上缠着纱布,右手吊着绷带,但左手依然优雅地端着一个骨瓷小碗,里面是晶莹剔透的燕窝粥。

        「棉棉,张嘴。」雷霆率先发动攻势,「这是屏东老家寄来的黑猪脚,满满的胶原蛋白,对你的手恢复有好处。哥炖了四个小时,骨头都sU了。」

        「苏棉棉,喝这个。」顾妄不甘示弱,将燕窝粥往前递了递,「这是印尼顶级官燕,加了冰糖和红枣,补气养颜。猪脚太油腻,容易堵塞血管,不利於伤口癒合。」

        雷霆怒视顾妄:「你懂什麽?以形补形!吃脚补手!」

        顾妄冷笑:「雷队长,你的医学常识是T育老师教的吗?猪蹄是脚,棉棉伤的是手。还有,这麽大一块连皮带r0U的,你让她怎麽吞?噎Si算工伤吗?」

        雷霆被噎了一下,不服气地反驳:「我会吹凉了喂她!而且棉棉从小就Ai吃我做的猪脚!」

        「那是因为她小时候没吃过好的。」顾妄一针见血。

        夹在中间的苏棉棉,肚子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咕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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