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是我前夫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但此刻我真的无暇顾及名声,只是随口应了一句。
「妹妹那边也别、别想太多,只要妹妹不、不跟他走,幼稚园不会把、把小孩交出去的。」
「小梅很怕他,」我咬着牙,声音微颤,「我就怕他一出现,小梅一害怕就什麽都不敢说,乖乖跟着走了!」
大哥转动方向盘,语气变得沉稳道:「还没发生的事,不、不要乱想!你现在该、该想的,是怎样让他以後都带、带不走妹妹。」
他说得没错。
在这个法律规范尚不严密的年代,离婚後抢孩子的事情确实不罕见。
我得赶快跟幼稚园老师交代清楚,甚至把周大雄的照片交给园方,列为拒绝往来户。
我可是法院认证拥有监护权的母亲。
不可能站不住脚的!
【被我给带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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