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把厨房里的东西吃完!」
她留下这句话後就走开了,我用力压住手臂上的伤口,藏於衣服下的伤口在衣物上绽开了鲜红,血腥味弥漫。
包紮完伤口後,桌上摆了一堆饭菜,我只能强忍着反胃将食物吃完,胃胀得不适,但我没有将其冲进马桶的勇气,教养告诉我不能糟蹋食物。
只是将东西吃完後,我忍不住吐了出来,我突然想不起倒进马桶和吐出来的区别。
其实一点区别也没有。
如果是哥哥,应该会直截了当的冲进马桶,跟母亲吵架吧?
但如果是他的母亲,他也会把东西吃完?
我好想他。
到了找哥哥的这天,伤口依旧留在那里,大部分还没有结痂。
他看到了这个伤口,会说些什麽?我又应该如何说这伤口的成因?自己摔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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