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警察制服的女人仔细的询问着她有没有不适的状况,看她的目光中满满都是可怜。
露露麻木的指了指自己的腿。
“我以后还能走路了吗?”
“可以的,只要好好的养上一段时间,就可以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了!”
女警察又说了很多的话,但是大多数都是没有用的,露露从这很长很长的话中,将关键的几句话总结在了一起。
她妈妈无法忍受爸爸的殴打,所以把爸爸杀了,然后打车送女儿到医院,在医院里打电话报了警,自首了。
露露全程都很平静,也不知道是麻药的作用,还没有过去,还是因为她的神经早就已经在殴打之中被麻痹掉了。
在知道自己的爸爸去世之后,她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以后没有人可以限制我出去了,没有人会把我小心藏起来的糖果翻出来找到,扔掉了。”
可能是心情影响了伤势的复原,所以露露恢复的很快,都说伤筋动骨100天,她花费了四个月就恢复的差不多了。
按理来说爸爸去世,露露的监护人就变成了妈妈,但是妈妈此刻也在接受调查和审问,等待着最后的判决处理,所以她也不能替露露办理出院手续,最后还是那个露露醒过来之后陪在她身边的女警察,帮她办理了之后的所有项目。
露露还不到十岁,必须要有法定监护人陪伴长大予以照顾,但是她家里人除了爸爸妈妈之外,就只有相隔甚远的远方亲戚了。
女警察帮忙联系过几次,但是那边的远方亲戚因为害怕麻烦,所以一口咬定不认识露露,死活都不愿意把露露带过去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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