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注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直接注资,占有股份。而这种方式下,宋闯手里的股份会随着一次次注资被稀释。

        二是....借贷。也就是陈言以这家新公司的名义,不停的借他其他公司的钱。

        这样的话,这家新公司的债务会高企。

        到时候,宋闯自己手中持有的20%股份,就要承担其中20%的债务关系。

        这是一个大隐患。

        想到这,宋闯再次看了一遍整个计划书以后。沉思了很久,心里默默的做了个决定。

        既然,这家公司的运营方式这么特殊,那么自己其实也没必要在其中占股。

        到时候指不定都是些麻烦。

        还不如,用这个为条件,再多获得一点利益。多赚点钱,积累积累资本....

        等过个几年,拿着几个亿的现金,自己独立出去开家独属于自己的公司,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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