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办不了?”苏青橙问。
户籍警瞥了她一眼,“你看,你都改过一次名了,不能改第二次!”
“我没有改第二次,我只是改回原来的曾用名!”苏青橙申辩。
“那也不行,改了名就不能改回去。”
苏青橙皱了一下眉头,“哪条法律规定改了名就不能改回去,你告诉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苏青橙大声背出法条:
“第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2、户口本;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我已满十八岁,本人来申请,又带了相关资料,怎么就不能变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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