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在小镇子上做生意没错,可时不时还是要进城的,不想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话,在城里有个安身之处自然是极好的。

        虽然孩子到底是没在这城里读书,可房子是置办好了的,吃住都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所以她想在城里留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毕竟店铺已经盘出去了,剩下那个早点铺子也没打算再开,不用忙着回去做生意,当然可以留在城里好好的放松放松。

        何况她还崴了脚,更没有非要赶回去的理由。

        哦,倒是说了店铺正式转让后会带刘平安一两场街,教他怎么摆摊顺便给介绍一下老顾客来着,可这不是崴脚了嘛,放他鸽子也不算过分。

        而且,她还邀请了刘平安,让他干脆别回镇上了,就在她家住下,明天再回去也不算迟,错过一次赶场天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最多她再减一点店铺转让费就是了。

        毕竟他是因为崴了脚的她才耽搁了时间的。

        又是检查又是拿药的一折腾,耽搁时间是肯定的,还要转几次车,最后一段路又只有农村客运在跑,晚上八点钟基本上就没车了,一定要回去的话也不是不行,可时间到底是有点赶的。

        所以萧红那似乎不经意也不在意的邀请,好像也算顺理成章自然而然,不见得就有多么的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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