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作为专卖商品,由官署专购,专运,专卖。
寓税於盐价,取税於无形,使人不怒。
除了制盐困难之外,这也是民国以及之前历朝历代,盐价高昂,主要的原因之一。
一九一二年大乾民国成立,一九一三年,在大乾民国中央政府与中央政事院的要求下,各地整顿盐务。
於产盐地设盐运公署,辖购盐,运盐,销盐之责。
於销盐地设立盐务榷音同却运局。专管食盐运贩之责。
南余道,整个道都不产盐,於是设立的盐务机关,便是榷运局。
南余道的盐务榷运局有两个。
一是设立在南余道北段,扶金县盐务榷运局,管理南余道北段十一个县的食盐贩运。
二是设立在南余道首县,余江县的余江县盐务榷运局,管理南余道南段,包括余江县,g城县等十三个县的食盐贩运。
余江县榷运局,下设有缉私队二,着巡警制服,专办私盐运贩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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