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双方签订合约后,明达项目部经理亲自送恒生CEO离开。
行内人周知,一个项目,尤其是大项目,从评估到最终敲定少则一月,多则半年(半路夭折的不算),可恒生的项目明达仅仅只用了半个月时间就草率决定,大家不觉得奇怪吗?
反正笔者很奇怪。
究竟是人性的沉默,还是道德的沦丧?
开个玩笑。说回正事,这样的情况不是没有,正常的分为以下两种——
老伙计之间合作过多次,信任已达可观水平;双方具有亲缘或姻亲关系,譬如夫妻档。
据笔者所知,明达与恒生并不满足上述两类情形。
那么就只剩不正常的两种——
要么双方公司为牟取暴利,达成不合法协议,简单点说,你装疯来,我卖傻,只要有钱赚,管他干净不干净,昧不昧良心。
要么就是双方公司负责此项目的员工个人行为使然。在项目接洽过程中,收受好处,欺上瞒下,为不利一方提供有利伪证,促使项目最终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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