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拿起来,血肯定会沾在手上。
看权捍霆就知道了。
所以赞赞才会犹豫。
但不过一瞬间,他就坚定地伸进去,由于手太小,力气也有限,他没办法像权捍霆那样只用两根手指,必须用整个手去抓,把肉握在掌心。
已经凉掉的兔血无可避免顺着他白嫩的手腕下淌,瞬间染红袖口。
赞赞见状,小眉头皱得很紧,眼里还有淡淡的嫌弃。
但他忍住了。
比起立刻洗手、换衣服,他更喜欢投喂白泽。
紧接着,第二个问题来了。
他不能说话,无法引起小虎崽的注意,略带焦急地望向权捍霆,希望他能帮忙叫一声白泽。
可惜,这个对他千依百顺的男人,此刻却对他的求助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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