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斯是个人精。他知道谢凌谈判失败后必然会翻脸,也莫名有些害怕面对翻脸后的谢凌—天可怜见的,他们认识这么多年,仰仗“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一原则,谢凌从来没有跟他真的翻过脸过。

        所以他选择暂时做个逃兵。

        正巧国外事务发生交接,M国的某黑社会团体雇了一群佣兵抢走了他预备放进拉斯维加斯的货。他亲自盯着事态发展,在大本营坐镇指挥。

        一连就是两天没回房,吃喝拉撒睡全在书房解决。

        谢凌也没再找过他,仿佛对他失望了一样。

        秘书小姐端着咖啡进来,见他胡子拉碴,不由感叹爱情伤人。秉持着老板好才是大家好的信条,她放下咖啡:“据我所知,华国人并不喜欢邋遢的男人。我的意思是,您该整理一下仪容勇敢一点地去面对您的甜心了。”

        安格斯凉凉地看了她一眼:“你猜谢凌听到你对他的称呼会不会突破原则打女人?”

        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秘书小姐无所谓地耸耸肩:“要是您不着急您的爱情,那就请您着急一下您的事业。Jimsy已经到了门口,需要把他叫到这里吗?”

        “让他在下面等会吧。”

        秘书小姐领命,半只脚已经跨了出去。

        “等会,让他现在上来。”

        “好的。”秘书小姐对这种程度的临时变卦习以为常。过去的五年里吧,只要谢凌那边一有异动,她们老板就得玩命地折腾下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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