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望背着书包换鞋的时候他还在系领带。
以前的领带是宋元给他系的,他只用站着享受,来美国后是他一次又一次自己学会的,瞥眼餐桌,还得提醒于望:“手机。”
于望又二返头拿着手机,在风中留下一句再见。
那是宁愿赶着,不愿早起一分钟。
后来蒋琛把他有课的时间段的闹钟都往前调了十分钟。导致他每天去到班级里都有些茫然,怎么会早到几分钟,明明应该卡着点。
后来被发现,蒋琛的回答是:“路上应该注意安全。”
于望就没再调回去。
到了公司,蒋琛看眼日期,今天就是赴约的日子。晚上八点到第二天清晨,主办方给每位贵宾都安排了房间,看来是个不醉不归、酣畅淋漓的宴会,这还是布朗斯给他发邀请函时他才了解到的。脑子里第一个想法就是如果被于望看见了,指不定怎么嘲讽自己。
想起自己可能会成为宴会上的异类,蒋琛虽感到无奈,但也不觉得后悔,自打他来美国,虽然工作上依然拼命,却不那么在乎人际关系,更准确地说是他人的看法,那些面子和尊严在他这儿像过往云烟。
忙了一下午,天色渐晚,他便驱车前往校园,于望却告诉他他不在学校,而是在家,让他回家等自己。蒋琛就又回了家。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