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年手里的案件有3类。
1类是正常转过来的,他可以或轻或重地裁夺,当然也能择机得些好处。
另1类是托了人的,王鹤年则要事后向所托之人知会1声,没得金银也得个人情。
再就是像赵俭这样,衙门里人头熟,凡求到的都会送,却是不多。
王鹤年看了供状和案卷,魏主事和杨伯雄都盖了印签。
便问:“赵捕头,以役代罪是无可争议的了,当下是以何役代罪?”
赵俭将5两的金元宝呈到案上,“王大人,王进福乃卑职义兄,他退还的银子都是我给凑的。长话短说,我大嫂昨日忽亡,其子外出未归,我大哥最好早些出狱,先发丧。至于日后,求大人判个能得些口粮的罪役。”
王鹤年看了金元宝1眼,“赵捕头,你我之间不必如此。只是你说的罪役不好找,我先胡乱写个城防民兵之属,你们记着过几日去入册。若上面不来核查,我这边暂且结了,若有事我再唤你。”
当下,王鹤年写了判决文书,留底1份、呈报1份,赵俭拿了1份。
“既有诸位大人和赵捕头面子,人犯就不必过堂了。我让衙役跟你去,直接从那边悄悄带人回家,勿与人言语内情。”王鹤年嘱咐道。
赵俭跟着狱讼司的衙役,把王进福提出来,给了衙役1两堵嘴银。王进福贪银案,至此了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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