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庸捡起碗筷,食不知味。
马车在出城的路上奔驰,车夫挥动鞭子击打马臀,让马儿跑得更急更快。被惊扰的路人纷纷避让,唯恐被马车撞到,或腹诽或诅咒谩骂车夫和车中人。
车上有吃的,暴徒找到一盒糕点,看也不看,丢进嘴里便吃。他身上酒气未散,昨夜睡不好,稍微填了肚子,盯向神色萎靡木然的常新月,道:“大腿挪过来,血别弄我身上。”
她的伤口仍在流血,痛意不绝,强忍着不敢出声,怕激怒了暴徒,被他在另一边脸也划一刀。
暴徒的吩咐她懂,温顺地坐了过来。
暴徒躺下,枕着她的大腿,闭目休息,不一会儿就发出熟睡的打鼾声。
常新月厌恶他脏兮兮,他的头颅沉甸甸的,枕在她腿上,她除了恶心没有别的想法。
马车渐行,偶尔颠簸一下,暴徒睡得香,丝毫不受影响。
看着他的脖子,常新月杀心渐盛,想趁他熟睡夺他命。
可他不怕在她面前熟睡,她很清楚,只要她敢动手,他会清醒得比她设想的更快,给予她惨痛十倍的教训。
好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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