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得不接受赤裸的下半身正在被兔子掌控着的感觉。他想,那几乎是一堆死肉了。柔软的毛衣随着兔子的动作轻缓地摩擦着他的腿,兔子的动作似乎是屠夫在宰杀牲畜。
毛衣,很舒服。他的皮肤总是需要这些轻柔的刺激来缓解迫切的饥渴。就像被清泉、被风拂过,这是一种身心的愉悦。即便是如此这般的情况下。
他不愿接纳这个莫名其妙开在他下面的洞,然而这个洞仍然肆无忌惮地带给他许多痛苦。
棒球棍总会插进来的。说不定会捅死他。在那之前,他为什么不能享受一下这件毛衣呢?
他闭上了眼睛。他内心的解释是,免得冷汗流进眼里。
那根棒球棍最粗的一端正在李驰的穴口研磨着,一点点打开其中的窄道,不急不缓。然而,它想要把人捅死的图谋没有减淡,这一切都太恐怖了。
就在李驰进行着人类所最擅长的“适应”之时,棒球棍的图谋已然达成。
兔子手上使了力气,把棒球棍直直捅了进去,以一种根本就是暴力的方式夺走了李驰的初次,残酷地插裂了这口穴的处女膜。
李驰痛得眼前发昏,闷住了气。
穴口完全被撑成了一个棒球棍直径的标准的圆,并且,严丝合缝。兔子没有停手,而是继续把棒球棍硬塞进那可怜的窄道里。他的怪力无穷无尽,这是一件极其轻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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