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满大街找的赵丕扬不在别的地方,就在南星这里。
南星也有些时候没见他了,这一次她忽然觉得赵丕扬仿佛有了很不一样的改变。
从形貌上说,赵丕扬之前一直很爱护的发型,就是南星素来看不顺眼的三七分的中短发,已经被剃成了一头短短浅浅的小平头,往常油腻腻的发蜡也全都不见了,整个人显得很振作的样子。
不光是容貌,连衣服鞋子也都大变样了,往常赵丕扬总爱穿一身白色西装,或者细纹格子布的中山装,脚上的皮鞋比浪琴手表的橱窗柜台还要干净。
但现在他只是穿着一件宽大的风衣,而风衣已经皱皱巴巴了,上面沾满了灰尘,南星甚至还看到了他的胸口别了一枚金光闪闪的启明星胸章——只有这枚胸章是明亮的,是一丝不染的。
“我要走啦,”南星忽然听到他这么说:“来跟你道个别,希望咱们以后还能相见,今天你打量我的目光我很喜欢,如果再见面,希望你也这样看我。”
南星不由得一怔:“去哪儿?”
“哪儿需要我,我就去哪,”赵丕扬笑了一下,以往玩世不恭的神色不知道什么全都褪去了,只剩下一种坚定:“长城、冀北、甚至长春沈阳,都去看看,哪里有炮火,我就去哪儿,哪里是王谷恒说的甘洒热血的地方,我就去哪儿。”
南星眼中一热:“王谷恒……”
“我要承认他说得对,”赵丕扬道:“更要承认他是个比我高尚、比我真挚的人,不过这可不算完……他说我写不出好东西来,这个我不服气。”
南星却知道这是他答应王谷恒的约定,很久以前王谷恒在唱那首歌的时候,赵丕扬心血来潮,答应为他写一篇东北军的记闻,后来赵丕扬似乎就把这话忘了——所以王谷恒很生气,总是忍不住嘲讽,但实际他是想要赵丕扬想起这件事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