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他叔叔时总觉得别扭,因为他的年纪看起来不该被我这么称呼。

        可他又是爸爸的朋友,按照辈分,我也不该直呼他的名字。

        我连忙又从书包里翻出什么,是我晚上课间休息时在便利店买的蜂蜜水。

        水瓶是很新颖的设计,按压之后,上面的蜂蜜就会缓缓流动到下面的瓶身里,丝丝缕缕,把透明的水染成朦胧的浅金色,像日暮的黄昏,很美。

        我摇晃均匀后,伸出手递给他。

        他看了几秒,随后才接了过去,嗓音喑哑:“谢谢。”

        “老大不小的,在小姑娘面前丢人了。”

        闻叔叔有些自嘲地笑着,用手背抹了把下颌上的水珠,模样狼狈却潇洒。

        我摇摇头,告诉他我不会说出去。

        何况,喝多酒失态是人之常情。为了生活努力,没什么丢人的。

        就算一个人再有钱,这个世界上总有人比他富有,出身更好,还是一样要在对方面前卑躬屈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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