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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走,但是nV人情绪激动,挡住了我的去路,抬起手臂指着我的脸,骂得b刚才打得还起劲:“我让你卖!我让你拍照片!Si同X恋!睡别人老公!一身病!!烂P眼!!”

        她越骂越激动,推了我一把,我躲闪不及,人往後倒,後脑勺磕在了门框上。

        &人看上去最多四十出头,穿丝质旗袍,戴翡翠镯子,个子不高,身材瘦弱,眼睛里全是红血丝,浑身上下瘦得只剩骨头,好像随时会被折断的样子。我往後退,她又抓起手包扑过来砸我,翠绿的镯子一直在我眼前晃。

        我任nV人抓着,努力回忆我到底在哪里见过她,但始终没回忆起任何东西。我确实不认识nV人,也没见过她,至於她说的照片,我也一无所知,没有一点印象。我恨不得天天躲着摄像头生活,怎麽会去拍什麽照片呢?不过她说的并非全无可能,或许我从前疏忽了一次,真的留在了谁的相册里,我控制不了。

        范范说得对,做人有好多束缚和限制,我要是动物就好了。如果我是蜜蜂,我就不会只长两只眼睛,我就不会只能警惕一个方向。

        &人还在骂:“没有妈教的东西!一把贱骨头!天天g引男人!喜欢卖是吧??怎麽不卖Si你??不要脸!!”

        可能是手包太重了,nV人挥不动了,改用指甲抓我,我自知理亏,没还手,也没回应。我根本不知道怎麽回应她,她说的话都是对的,没有一句偏离事实:我确实是同X恋,我确实睡别人的老公,我妈也确实忘记教我不该喜欢男人,更不该被男人cHaP眼。我知道,一切都是我不对。所有罪都算我的,所有新仇旧恨也都算我的,是我没有眼观六路,耳通八方,是我忘了跪下去,趴在地上,为所有伤害过我的人诵经念佛,再为他们一人修一座金身。

        &人再次推了我一把,我一个踉跄,眼前模糊起来,像是升起一片雾。我捂住眼角的伤口,听到有人跑了过来,脚步急得像鼓点,到我边上就消失了。我想睁大眼睛看清楚,却被那人一把挽住胳膊,拔河似的拽了过去。我扭头一看,是范范。

        范范挽着我的胳膊,呼x1粗重,x膛剧烈地起伏,脑门上全是汗。我伸手m0到她的胳膊,轻轻拍她,拉她的胳膊,她不动,还是挡在我前面,压着声音说:“阿姨你认错人了吧?你打我男朋友g嘛?”

        她听上去像在发抖,但她尽量压抑住了,我感觉得出来。那nV人看着我们,一愣,镯子顺着手臂滑了下去,卡在胳膊肘,不动了。我凑到范范耳边,拉了拉她:“走吧。”

        范范不搭理我,盯着nV人,咬着牙说话:“阿姨,这里是公共场合,你要是再碰我男朋友一下,我现在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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