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乎成了他的执念。

        他曾无数次在深夜里怨恨自己,为什么有事要借酒才能说出口,为什么要发酒疯,为什么不能清醒地和他说话。

        都叫了救护车,过敏反应肯定很严重,他会不会很痛?很痒?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时朝才毫不留恋地离开他?

        他知道有些人走,只需要一个很小的借口。

        很小很小。

        正如接下来的七年,时朝人间蒸发、杳无音信。

        而他和幼时的青梅重逢,两人被家族制约,被迫相亲,在饭店里握手之后,先后说。

        “我恐男。”

        “我厌女。”

        他们对视一眼,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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